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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取保候审律师商议劳动合同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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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取保候审律师商议劳动合同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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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行1、个人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是不可行的,个人雇佣关系是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是属于劳务关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二、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注意哪些事项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4、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