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人先后谋杀三任女方友------诸暨刑事律师
昨天,上海市二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女方友杀手”林夏富死刑,同时做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由林夏富赔偿被害人汪某父母及汪某女方儿71.87万余元。
据了解,此前,林夏富曾两次因谋杀女方友(1次致人死亡,1次杀人未遂)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杀人后还正常上班 往年2010年8月11号凌晨2时许,时年54岁的林夏富在其弟弟的陪同下,向黄浦区公循分局投案自首,称把同居女方友杀了。
警方当号在林夏富借住处的床上,发现1具身穿玄色短袖衬衫,灰黑两色三角裤的女方尸。
经法医尸检鉴定,死者汪某系生前被他人扼压颈部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据先容,2009年4月,林夏富结识了离异女方子汪某,5月起为其在自己家四周租房,并共同糊口。
据林夏富交代,2010年1月,林夏富发现汪某有了新男友,且常常不回,偶然归来只是向其要钱,或者取号常糊口用品。
2010年8月7号,汪某来电说,第二天归来取东西。
越号下战书4时许,两人在借住地见面后,为回还债务题目发生争吵,林夏富1气之下揪住汪某,用左手死死掐住她的脖子致其死亡。
当晚,林夏富将汪某的尸体搬到床上,怕尸体发臭房间1直开着空调寒气。
直至8月10号,在弟弟的追问挽劝下,才向警方投案自首。
林夏富同事称,其杀人后正常上班,同事并没有发现他有任何异常反应。
而林夏富对此的解释称,他本来想自杀的,但想到还欠别人钱没有还,就想在8月15号领好工资后再自杀。
对赔偿称无力支付 昨天的庭审现场,林夏富神情淡然,并没显得很激动。
被害人的妈妈在听完判决结果后当庭指着林夏富扬声恶骂,终因情绪激动被带出法庭。
终极,二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夏富死刑,同时做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由林夏富赔偿被害人汪某的父母及汪某女方儿71.87万余元。
对于赔偿数额,林夏富表示没有异议但称自己并无支付能力。
该案调查期间检方发现林夏富此前曾有两次谋杀女方友的前科。
1983年9月,因对同居女方友行凶致其死亡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被判正法刑,缓期两年执行,1987年11月保外就医。
1995年6月,其再次因杀害同居女方友(未遂)被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连同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2006年8月刑满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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