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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尺度得公告诸暨毒品律师毒品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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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尺度得公告诸暨毒品律师毒品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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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甘肃省最低工资暂行划定》,现将我省调整后的最低工资尺度公告如下:  一类地区:280元/月;  二类地区:260元/月;  三类地区:240元/月。

      本公告自2000年3月1日起执行。

    原甘政发〔1996〕105号文件休止执行。